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巩义市人民检察院办案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监控系统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报名参加。
一、采购人:巩义市人民检察院
二、采购项目编号:巩财采购【2010】1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办案工作区同步录音录像及全院监控系统改造,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所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所有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技术力量、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供货商需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供货商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布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五、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0年4月26日—2010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巩义市新华路85号财政局办公楼701室
六、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交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0年5月5日10时。
2、谈判地点:巩义市财政局6楼会议室
联 系 人:巴先生
联系电话:13526770617
代理机构: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巩义市新华路85号财政局701室
联 系 人:翟女士
联系电话:0371-64362571
巩义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