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都很高兴,一是因为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辛苦钱,二是感到法院对我们的重视。”“我们本以为这些钱会‘打水漂’的,没想到法院这么重视,帮我们讨回来啦!”2014年5月8日上午,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在巩义法院永安中心法庭向30名农民工发放了被拖欠近一年的工资款,先后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志民、巩义法院院长王季手中接过被讨回的辛苦钱的原告代表赵会聪、原告王女士一边高兴地数着钱,一边说到。
2013年4月至6月,原告赵会聪等30名巩义市芝田镇村民受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刘某、李某雇佣,在二人租赁的一位于巩义市芝田镇的蔬菜大棚务工。这30名村民中大部分是家庭妇女、留守老人,他们忍受着蔬菜大棚内的高温湿热环境,本想赚一点钱贴补家用,刘某、李某起初还能按时支付其工资款,但后因经营不善,资金紧张,二人开始拖欠赵会聪等人的工资。2013年6月,刘某、李某在原告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将蔬菜大棚转卖,而后突然离开巩义,去向不明,赵会聪、王女士等30人因此被欠下工资款共计3万余元。
事情发生后,赵会聪等人曾多次找当地村委、镇政府反映,但因被告家在外地,路途遥远,手机也总是无人接听,问题因此一直没能得到解决。后经人建议,2014年2月21日,赵会聪等人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先后起诉至巩义市人民法院。
巩义法院立案受理后高度重视,迅速启动涉农民工、留守老人案件“四快”机制: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办案法官尚玉拴、贺金涛多次前往平顶山市寻找被告刘某、李某,并通过当面交谈、电话联系等方式,对二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二人最终同意在其经营不善、资金紧张的情况下,筹款支付原告赵会聪等人的工资。2014年5月,收到执行款后,巩义市法院立即通知了赵会聪等人,并组织了此次集中发放活动。
拿到被拖欠的辛苦钱后,原告赵会聪作为代表向巩义市人民法院赠送了锦旗。巩义市法院院长王季说:“让农民工有尊严地劳动、有体面地生活,是近年来巩义市法院向辖区内广大农民工做出的郑重承诺。为此,巩义法院开通了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农民工案件坚持优先立案、优先快审、优先执行,采取了缓交诉讼费、免收执行费等便民措施,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农民工案件。你们的夸奖与肯定让我们感受到了乡亲们对法院工作的期盼,以后我们会不断完善相关工作的长效机制,让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法律保护,决不让劳动者们流汗又流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