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的街坊们注意啦!
今起,在零售药店购买发热类药品
需实名登记
且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二丫从东周路的张仲景大药房和滨河路的老百姓大药房了解到,除进店要戴口罩,扫码外,购买治疗发热、感冒类药物,都需要实名登记姓名、身份证信息。
郑州市下发了《关于加强郑州市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即日起,全市各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必须对购买顾客实行实名登记,对不落实的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
根据通知要求,登记内容包括购买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联系电话、体温检测、所售药品名称、生产厂家、销售数量、批号等。
通知指出,各药品零售企业在营业期间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营业场所消杀管理,营业人员工作期间须佩戴口罩,并提示进店顾客佩戴口罩,对购买治疗发热类药品的顾客进行体温检测。
各区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凡发现辖区药品零售企业销售治疗发热类药品不落实实名登记的,先期一律采取关闭经营场所应急措施,并报市场监管局药化流通监管处;对不落实的企业将列为失信名单和重点飞检对象,属于连锁门店的将对其连锁总部进行行政约谈。
根据通知内容,市市场监管局将派出督导组对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部门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暗访,凡发现贯彻落实不到位的,不作为、慢作为的,将通报批评并报送至疫情防控有关部门。
疫情期间
村卫生室、个体诊所
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
1月13日,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综合组副组长、省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张若石在介绍河南省疫情防控进展时表示,为做好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河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针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特点,紧盯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开展防控工作。
各地按要求开展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排查,落实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等措施;针对返乡的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及进口冷链食品等高风险从业人员,全面排查、逐人登记,每日专人负责健康监测,严格落实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疫情期间,村卫生室、个体诊所一律不得收治发热病人;县级医院要指导乡镇卫生院做好发热病人初步排查,开展乡村医务人员培训,及时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人员,迅速安排到县级医院进一步排查并加强信息报告。
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实地考察发热病人接诊、筛查、留观、转诊工作流程,制定流程关键点整改完善清单,消除政策措施落实盲区,确保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坚持“人物同防”“医患同防”的思路,完善预约诊疗和预检分诊,严格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强化环境消杀,把好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严防交叉感染。
入冬以来,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和局部聚集性交织叠加态势。河南省疾控中心免疫预防与规划所所长张延炀在河南省冬春季疫情防控发布会上提醒,普通公众在“人防”上做到“一少二不三注意”:
“一少”。即减少出行:建议大家“非必要不出行”,尤其是避免前往境外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减少跨省跨地区的出行。减少走亲访友,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减少人员流动量,降低流动过程感染的风险。
“二不”。也就是不聚餐、不聚集:尽可能不举办不参加不必要的聚餐、聚集活动,尤其建议不要前往人员较为密集和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如果是必要的聚餐、聚会,规模最好控制在10人以下。
“三注意”。一是注意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及时手部清洁消毒;二是注意外出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三是注意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个人14天内的旅居史及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减少接触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