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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今天巩义这些人被罚,有你吗?

发布时间:2021-07-13 14:45:35 | 浏览 次 |评分:分 | 作者:夏小末  打 印

今天是全市开展

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首日

现场情况如何?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的内容是什么?

如何处罚?

跟小末一起来看~


现场情况

为保障《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 7月12日开始,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全市开展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查处“驾驶非机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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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点,在人民路与建设路交叉口的格兰岗,执勤民警拦住一位骑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女士。民警现场指出其违法行为及其危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元的处罚。

记者粗略计算发现,一个绿灯通行的时间段内,单个方向通过的电动车超过20辆,其中佩戴头盔的电动车主占大多数,民警共拦下了3名电动车主采集录入违章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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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2日是我市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的第一天,交警大队出动50余名民警,在市区主次干道重点路口、路段设岗进行巡查。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骑电动车或乘坐电动车时戴好安全头盔,不逆行,不走机动车道。同时也提醒身边人,保护好自身的生命安全,文明出行!



专项整治行动


2021年7月12日起巩义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在全市开展非机动车违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行动重点整治: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安全头盔、不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违法改装非机动车等违法行为。


针对以上非机动车违法行为巩义市交警大队根据《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作出以下处罚:


一、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20元罚款


二、驾驶非机动车有牵引动物、手持拨打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影响安全驾驶行为的,处以20元罚款


三、驾驶拼装的非机动车,或者驾驶加装、改装等改变外形结构或者更改技术参数影响行驶安全的非机动车,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罚款


四、非机动车载物未采取加固措施,发生货物散落、飘洒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况的,处以20元罚款


五、非机动车逆行,处以20元罚款


六、非机动车不走非机动车道,处以20元至50元罚款


交警大队呼吁广大市民

严格遵守《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

依法文明出行,共同创造良好交通环境



来源:巩义融媒

巩义搜整理编排

编辑/夏小末   gysou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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